廣告
请使用 http://www.luhui.net 網址高速訪問本站,歡迎關注微信公衆賬号:guanfu8 平台長期發布海量社科數據, 本站QQ交流群:84142868 探讨人文理想,共謀和諧世界!
黄金广告位招租,投放热线15900718107,13386070835 详情查看=》   鲁之虺:“  上网就是搜索,生活就是分类,科技服务大众,信息引领生活,地方分类站长,开启您的事业之旅。生活分类信息整体提供商:http://huike.luhui.net”。
×

鲁虺繁体中文社区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廣告

 

查看: 722|回復: 0

[合同常识] 出境后是否可以继续承租原公有住房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8-1-19 12:38: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廣告
搜索看看︰出境后是否可以继续承租原公有住房
廣告
出境后是否可以继续承租原公有住房

  一、获准因私短期出境仍保留公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可继续租住原公有住房,并按当地标准缴纳房租。

  二、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在出境前已经按国家及地方的房改政策规定参加房改买房的,出境定居后,其房产权属不变。

  三、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原同住亲属(指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与其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凡同住一年以上者,可继续租住原公房,并按当地标准缴纳房租;原居住地施行房改售房时,经产权单位同意,可以按当地房改政策购买原公有住房。

  四、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可以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廣告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廣告

廣告
操作系统 Fuchsia OS  |Microsoft Windows  |Android  |Chrome OS  |Novell  |Linux  |Mac OS X  |Unix  |FreeBSD  | Ubuntu
廣告

QQ|關于我們|聯繫我們|合作共赢|免責聲明|隐私条款|Archiver|手機版|拘留所|申請友鏈|付款方式|鲁虺繁体中文社区 |贊助我們 -

GMT+8, 2026-9-1 12:52 , Processed in 0.204011 second(s), 11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HCMS 1.0

© 2004-01-11 鲁虺文化网 版权所有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