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富商务通中文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财税常识] 我国的空白票据规则有哪些特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8 16:4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国的空白票据规则有如下特点:
  1、仅支票制度上存在空白票据,不允许存在空白汇票和空白本票;
  2、在诸种票据行为中,空白票据仅存在于基础票据行为即出票行为阶段,在附属票据行为阶段,不允许存在空白票据,即是说,在我国票据法上,不存在空白背书、空白保证、空白承兑等行为;
  3、可空白的事项仅限于两项:支票金额和支票收款人名称。我国《票据法》第85条规定了六项事项并且明确指出支票上未记载这六项事项之中任何一项者,该支票无效。这六项事项并未包括收款人名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申请友链|Archiver|手机版|拘留所|冠富商务通

GMT+8, 2025-5-14 13:22 , Processed in 0.059004 second(s), 11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HCMS Version 2.0

© 2008-05-14 guanfu.net.c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