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富商务通中文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财税常识] 生产建材的的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8 16:1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规定,对企业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其掺兑比例既可以以重量计算,也可以以体积计算。因此,对所生产的建材产品参兑上述废渣比例不论是按照参兑重量计算还是体积计算,只要比例不少于30%,均可免征增值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申请友链|Archiver|手机版|拘留所|冠富商务通

GMT+8, 2025-5-14 16:40 , Processed in 0.060004 second(s), 11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HCMS Version 2.0

© 2008-05-14 guanfu.net.c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