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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常识] 应如何确定服务性单位从事餐饮中介服务的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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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5:5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服务性单位接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将记载有金额的就餐卡提供给委托方的职工,持卡者到服务性单位指定的餐饮企业消费。服务性单位负责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项目缴纳营业税。服务性单位从事餐饮中介服务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括其代委托方转付的就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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