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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常识] 在什么情况下,救助方不能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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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8 15:3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下列救助行为无权获得救助款项:
  1、正常履行拖航合同或者其他服务合同的义务进行救助的,但是提供不属于履行上述义务的特殊劳务除外;
  2、不顾遇险的船舶的船长、船舶所有人或者其他财产所有人明确的和合理的拒绝,仍然进行救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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