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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常识] 如何处理公示催告期间,没有申报权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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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6:4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示催告期间,没有申报权利的,表明票据上的权利为申请人所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为了使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为人们所知,也为了使票据支付人确定自己的支付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予以公告,并通知票据支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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