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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常识] 超市按照货物的销售比例向货物厂家收取的收入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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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6:07: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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