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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常识] 原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还以再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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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5 10:5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后,由北京市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出具不高于经济适用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可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可凭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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