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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纳贿劫富不劫贫 强盗逻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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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6-9-14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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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纳贿劫富不劫贫 强盗逻辑而已
据报道,客岁,广东潮州市纪委查处了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严重违纪案。在规律审查时代,他写下10份***,文中多次呈现“贫民的钱不克不及收,老板的钱收一点也无所谓”,“劫富不劫贫”,“不收钱是不近情面”等思惟,并始终以为±T己实质是不坏的”。
尽管,在很多贪官充满着各类陈词谰言的所谓“悔悟”书中,相似“不收钱是不近情面”如许的辩解词,实在早已并不让人觉得新颖,但陈鹏拿所谓“劫富不劫贫”说事的雷人纳贿逻辑,仍令人啼笑皆非。
很显明,作为以“权钱买卖”为实质的贿赂纳贿,对于贪官来说,不仅止于“收钱”罢了,接下来必不成少的环节还包含:贪官必需为贿赂者攫取好处;而对于贿赂者来说,其之所以毫不勉强地给贪官送钱,无非仍是盼望以此打通贪官手中权利,并攫取丰富的好处回报。而在实际中,这种送钱贿赂的收益回报率,无疑又是十分惊人的,如据学者任建明研讨显示,“贿赂者广泛会获得10倍于投进的回报”。这种布景下,贪官“收老板的钱”显然不仅不成能发生任何“劫富”后果,且势必发生一种“济富”效应。
而进一步站在社会公共好处的高度审阅,这种贪官纳贿行动,除了基本不成能“劫富”,只会辅助老板们掠夺巨额不法好处之外,事实上还会给全部社会公益、国度好处造成更为惊人的丧失。如据此前媒体报道,安徽省淮南市原市长曹勇,纳贿2147万余元,而其滥权导致的国度丧失却高达15亿……这些因为贪官纳贿滥权导致的社会公益、国度好处丧失,回根结底,也是包含贫民在内乱的所有公民的财富丧失,那么这种“只收老板钱”式的贪官纳贿,同样不成能是什么“劫富不劫贫”,而只能是既“济富”又“劫贫”。
明明是既“济富”又“劫贫”,却大吹牛皮什么“劫富不劫贫”,如斯巧言如簧的贪官自辩逻辑,显然比一般的“强盗逻辑”加倍不胜。
张贵峰(人员)
http://star.news.sohu.com/20160913/n468298145.shtmlstar.news.sohu.comfalse新京报张贵峰http://e***.bjnews.com.cn/html/2016-09/13/content_652011.htm?div=-1report965据报道,客岁,广东潮州市纪委查处了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严重违纪案。在规律审查时代,他写下10份***,文中多次呈现“贫民的钱不克不及收,老板的钱收一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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